发挥行业引领作用,为民办教育发展建言献策
——“送审稿”中本协会多条建议被采纳
肖开宁会长(图中左一)主持召开“实施条例”征求意见座谈会
近日,司法部发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数育促进法实施条例(修订草案)(送审稿)》,征求意见截至2018年9月10日。据介绍,修订工作以新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和“国务院三十条"为依据,对实施条例内容做了较大的调整,对28个原条文进行了修改,其中新增22个条文,删除8个条文。送审稿中,协会多条建议被收录采纳。
新民办教育促进法颁布后,广西民办教育协会认真履行职责,肖开宁会长多次深入到学校一线进行调研,在肖会长的领导和主持下,先后在柳州、桂林、贵港、玉林等地召开座谈会,学习和宣讲新法;充分发挥协会行业引领作用,做好新法的答疑解惑工作,形成推进改革的强大合力;号召广大民办教育举办者积极建言献策,为教育决策部门提供政策参考。一年多来,协会向国家、广西相关部门提出配套实施条例的积极性意见与建议,为我区民办教育持续发展争取了不少政策支持。
本次送审稿征求意见,协会广泛征求协会近千家会员单位的意见。送审稿中,肖开宁会长还附了几条修改原则,其中有一条:“(条例)应充分考虑到老、少、边、山、穷西部地区教育整体水平滞后,民办教育发展起步较晚的事实,给予这些地区更多的政策倾斜和经费扶持。”
据了解,送审稿由教育部提请国务院审议,是新版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出台前的必要性程序,对最终出台版本具有重要参考意义。